项目名称 |
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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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秀延街道办后南家庄村附近,行政区划隶属子长市秀延街道办管辖,矿区交通条件便利。 恒发煤矿位于子长矿区栾家坪—余家坪普查区的东北部,矿井历经2次资源整合,形成现在的井田范围。井田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9.3340km2,开采深度+1065~+1035m。矿井含煤地层为三叠系上统瓦窑堡组,批准开采3号煤层。煤层厚度0.53m~0.97m,平均0.68m,埋深在25~250m之间,平均130m。根据《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陕煤安监二发[2018]9号),矿井保有资源/储量12.508Mt,设计可采储量7.497Mt,设计生产能力0.45Mt/a,储量备用系数取1.3,服务年限为11.9a。 恒发煤矿为低瓦斯矿井,3号煤层为Ⅱ类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中等,井下无冲击地压现象和地热危害。 恒发煤矿为资源整合矿井。2011年2月23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划定子长县恒发煤炭整合区(H7)矿区范围的批复》(陕国土资矿采划[2011]17号)。2014年3月,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陕西省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2017年7月11日,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陕煤局复[2017]68号)。2017年12月,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安全设施设计》。2018年3月20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陕煤安监二发[2018]9号)。2019年11月1日,子长县工业和煤炭局下发了《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0.45Mt/a)建设项目开工备案的通知》(子局工煤函[2019]33号)。2022年6月,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变更)》。2022年6月1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开采设计变更的批复》(陕发改能煤炭[2022]975号)。2022年4月,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2022年7月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下发了《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批复》(矿安陕[2022]191号)。 2022年10月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通知》(陕发改能煤炭[2022]1830号),期限6个月。2023年8月17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子长县恒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陕发改能煤炭[2023]1405号),联合试运转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8日,煤炭工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出具了《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20231208子长恒发),认证等级:合格。 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工业场地内布置3条井筒,分别为主、副斜井和回风立井。主斜井井筒内铺设带式输送机,担负原煤提升和进风任务,兼矿井安全出口;副斜井一侧铺设轨道、运行矿车,一侧运行架空乘人装置,担负辅助提升和进风任务,兼矿井安全出口;回风立井为专用回风井,井筒内设置梯子间,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兼安全出口。井田中部沿南北向布置3条大巷,即集中带式输送机运输大巷、集中辅助运输大巷和集中回风大巷。井下共布置1个水平,水平标高+1050.0m,全井田划分为5个盘区。井下主运输采用胶带运输机运输方式,辅助运输采用柴油机车牵引矿车运输方式。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井下工作面采用综采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井下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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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吴浩 |
技术负责人 |
陈迎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楠 |
报告审核人 |
杨永合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吴浩、王启宇、谭拓、姚兴利、杜欣宇、王养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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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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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吴浩、王启宇、杜欣宇、王养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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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浩、王启宇、王养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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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杨永合、齐蓬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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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人员 |
吴浩、王启宇、谭拓、姚兴利、杨永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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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任务 |
1、收集评价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2、对评价项目进行地面和井下各个生产系统现场检查及安全设施勘验和数据采集,并与已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符合性检查 3、对矿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整改建议 4、得出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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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告时间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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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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