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行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 正文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18年煤矿专项监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2 16:08:00  浏览次数:

各监察分局、有关处室:

为深入推进2018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8年“一通三防”等5个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3号)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煤矿专项监察工作,结合我局2018年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就专项监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察活动安排

1、“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开展时间:2至5月份。其中3、5月份省局集中组织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2、4月份各分局自行开展。

牵头处室:安全监察一处

2、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开展时间:5至7月份。其中6月份省局集中组织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5、7月份各分局自行开展。

牵头处室:安全监察二处

3、提升运输专项监察

开展时间:7至9月份。其中8月份省局集中组织开展提升运输等设备设施专项监察,7、9月份各分局自行开展。

牵头处室:科技装备处

4、安全培训和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

开展时间:9至10月份。其中10月份省局集中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9月份各分局自行开展。

牵头处室:安全监察二处负责,人事培训处配合

5、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

开展时间:9至11月份。其中11月份省局集中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9、10月份各分局自行组织。

牵头处室:安全监察一处

二、有关要求

1、认真编制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各监察分局、有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8年5个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3号)要求,将5个专项监察内容纳入相应月度监察计划,实施有效监察。

2、认真组织开展集中专项监察活动。按照年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各牵头处室要认真制定监察方案,明确具体的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对象等,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各分局要根据省局专项监察工作安排和分局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结合辖区煤矿实际,认真开展专项监察。

3、认真分析总结上报。在各专项监察活动开展期间,各监察分局、有关处室每月底要填写煤矿专项监察执法情况统计表,由牵头处室汇总上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各专项监察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分析监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监察工作建议和针对性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填写煤矿专项监察执法情况统计表和煤矿专项监察情况汇总表,由牵头处室按照要求汇总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附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8年“一通三防”等5个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3号)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2月28日

友情链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Copyright © 2008-2020 陕西秦安煤矿安全评价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1013623号-1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6楼 电话:029-87514801 网站设计:西安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