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府谷县瑞丰煤矿发生冒顶事故 正在全力进行抢险救援
8月16日13时50分,陕西省府谷县瑞丰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经核实,事故发生时井下有96人作业,其中80人成功升井,16人被困井下。(府谷县瑞丰煤矿位于大昌汗乡小昌汗村,是乡镇煤矿,属资源整合矿井,设计能力150万吨/年)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立即部署,要求陕西煤矿安监局配合地方政府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精心组织、科学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及被困人数。同时,决定由付建华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认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副省长李金柱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县领导和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科学措施,组织力量,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并切实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副省长李金柱带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与榆林市主要负责人一同研究救援方案。陕西煤监局接到事故信息后,张学常局长立即指示榆林监察分局赶赴现场落实情况指导事故救援,并带领总工程师樊西洋及有关处室负责人连夜驱车800多公里赶赴府谷县瑞丰煤矿,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高勤社巡视员、蔺国杰副局长、郭铁民副巡视员在调度中心电话调度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对救援工作提出要求。
付建华在指导事故抢险救援时,对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五条要求:一要继续核实入井人数,保证准确无误;同时要给举报人员予以奖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煤矿非法违法行为。二要严肃查处事故,没收非法生产所得,并按规定处以5倍罚款。三要吊销矿井参与瞒报事故和不积极配合事故救援有关管理人员的资质证照。四是陕西煤监局要立即撤销该矿原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重新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上报国家煤监局审批。五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坚决禁止三轮车入井,淘汰房柱式采煤等落后生产工艺;要吸取事故教训,尽快开展采空区普查工作,研究治本措施,有效防范矿井采空区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经全力抢救,截至17日10时,被困的16名矿工,有13名成功获救升井,2名自行升井,仍有1名正在搜救核查中,目前抢险救援仍在紧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