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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至11月份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提示性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6 15:46:10  浏览次数:

榆林分局、铜川分局:

根据局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本着服务于企业的原则,现将至11月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下18处煤矿企业进行提示,请你们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1、黄陵矿业集团公司一号井

2、黄陵县明星煤矿

3、富县华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富县牛武镇郭家洼煤矿

5、富县牛武镇安喆煤矿

6、富县牛武镇复兴煤矿

7、富县牛武镇德馨煤矿

8、铜川新元实业有限公司乔子梁煤矿

9、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公司

10、陕西莱德集团神木县东川矿业有限公司

11、神木县惠宝煤矿

12、神木县店塔镇黑拉畔煤矿

13、神木县麻家塔乡四门沟矿业公司

14、榆林市神木县海鸿矿业有限公司

15、神木县店塔镇孙营岔一矿

16、府谷县普泉煤业有限公司

17、横山县天云煤矿有限公司

18、横山县张家洼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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